自2025年9月1日起,北京市调整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。其中,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,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29元;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,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56元;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,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88元;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,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215元;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,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286元。从第13个月起,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2129元发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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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:代丽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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